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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党校第3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招生通知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11-01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分党校: 为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理论水平,强化党性基本素养,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根据学校党委的安排,党校第3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将于近期开班,为做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在工作、学习和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培训内容

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宗旨、纪律、党员的义务与权利等基本知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基本理论;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培训方式

培训主要采取集中授课、课外自学、撰写心得、结业考试的方式。

四、培训对象

学校教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今年拟发展重点对象必须列入其中。

五、组织报名

应按照“认真审查、分期分批、优者先推”的原则推荐培训对象。对于学生,党支部要在征求其所在团支部和相关老师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报所在党组织审批并备案;对教职工,党支部将推荐名单报所在党组织审批并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请各党总支、分党校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选拔优秀学员参加集中培训,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扎实推进,严格程序。培训班的招生报名工作要求在10月12日前完成,并需上报名单。表格于2018年10月12日下班前上交组织部。各党总支部、分党校指定负责人1名。教职工参加党校培训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教师名单由各党总支将名单发到组织部。

(三)加强考核,严格考核。开班人数教学计划、任课老师、具体课程安排将由党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培训结束后,学员必须参加由学校党校组织的结业考试,颁发结业证书。

联系人:张炯炯

附件1: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党校第3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党校第3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

中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党校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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